来源:中国经营报
文 童海华
今年以来,打通民间投资发展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成为支持民企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共同建立以统计数据为基础,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政策为支撑的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
一直以来,民间投资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发展、稳定整体投资的重要力量。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中,民间投资占比已超过60%。也因此,四部门发布的《通知》备受各方关注。
《通知》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性,体现了国家提振民间投资的紧迫感。一段时间以来,民间投资增速和占整体投资的比重呈现下降态势,近两年增速持续在低位徘徊。
2023年,民间投资比上年下降0.4%。今年前两个月,民间投资增速实现由负转正,同比增长0.4%。在此基础上,一季度增速回升至0.5%,但进入二季度以来增速有所放缓,1月份至4月份、1月份至5月份、1月份至6月份分别同比增长0.3%、0.1%、0.1%。1月份至7月份,民间投资同比持平,增速降至年内最低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数据显示,7月社融增量为7708亿元,低于市场预期,纳入社融口径的人民币贷款减少767亿元。7月企业短期贷款新增规模为负数,一个重要原因是需求不足导致信贷下降,这表明企业家用真金白银对未来发展投票的信心不足。
为什么近两年民间投资出现回落?一方面受到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国内有效需求不足仍处于新旧动能转化的阵痛期等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受到“需求萎缩,成本上升”的双重挤压,一些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民营企业投资决策更加谨慎,影响了民间投资的动力、能力、活力。
近年来,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民间投资,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有力提振了民营经济信心,促进了民间投资稳健发展。然而,民营投资依然面临一系列难题。比如,用地难的问题,融资难、融资贵的顽疾,投资渠道不畅和投资回报率不足的难题,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提升的问题,“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问题。
不少民营企业还反映,我国的融资环境一直是以国有银行为主导的信贷投放长期向国有企业倾斜,而民间投资在融资方式、融资机构选择等方面受到歧视,民营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得不到平等的融资机会。为解决融资难题,《通知》指出:“将研究制定促进民间投资有关融资支持政策,持续提升民间投资项目融资便利化水平。”
针对这些难题,我们认为,要让民间资本敢投、愿投、能投,既“有的选”,又“投的好”,就要从根本上向改革要动力,通过充分的市场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完善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机制的部署安排。
在当前全球经济复苏缓慢、投资边际收益率走弱、民营企业家投资信心不足的情况下,当务之急是要增强信心,想方设法提高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
一方面要重塑新型政商关系,在“亲”和“清”两个字上下好功夫,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改善投资边际收益率,更好稳定市场预期和投资信心,提高企业家对未来的确定性信念。
另一方面要健全产权保护制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增强民营企业家安全感和市场投资信心,切实保障企业家权利,使其能安心创业、全心发展、放心安居。
不仅如此,我们还要“打开大门”“腾出空间”,更好拓展民间投资增长空间。在当前情况下,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放松民间投资管制,显得更为迫切。
我们希望,当前各级政府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加快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操作规则,进一步释放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在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领域向民间资本“打开大门”“腾出空间”,逐步改善投资效益,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的热情。
除此之外,还要完善政策、拆除“门槛”。民间投资长期以来面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门槛”的阻碍,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拆除这些“门槛”对促进民间投资意义重大。
我们要加快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此基础上,明确民间投资“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进一步推动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加快让民间投资在竞争性领域具有与国有资本投资同等的国民待遇。
同时,要更加明确政府的管理边界,进一步完善政策的制定、出台、协调、落地、评估等各个环节,解决好政府职能行使中的越位、移位、缺位等现象,切实打破阻碍民间投资进入的各种隐形壁垒。
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尊重民营企业家的完整产权,尊重他们的投资自主权,不能越位干预企业的投资自主权和经营自主权,只有降低民营企业家的决策成本,才能让他们自内而外逐步恢复投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