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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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1)公布,董事会注意到公司股份于2024年10月4日在联交所的价格变动。经作出在相关情况下有关公司的所有合理查询,董事会确认,除下文所披露者外,其并不知悉有任何原因导致该等价格变动,亦不知悉有任何资料须予以公布以避免股份出现虚假市场,且亦无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须予披露的内幕消息。
董事会谨此通知该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公司正考虑根据特别授权向四名债权人(认购人)发行若干新股份,其中两名债权人为公司主要股东,目的为将该集团结欠认购人的现有贷款的未偿还本金额及利息资本化。
倘任何可能认购事项落实,将导致任何认购人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逾30%,则该等认购人将就因建议配发及发行新股份而导致收购守则规则26.1项下的强制性全面要约责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豁免註释1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申请清洗豁免。因此,就收购守则而言,与相关可能认购事项有关的要约期将不会于本公告日期开始。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与任何认购人之间尚未订立任何协议。可能认购事项须待公司与认购人进一步磋商并签署正式认购协议后,方可作实。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于2024年10月10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买卖。